关键词 |
南宁晚报登报公示,南宁晚报广告电话,南宁晚报登报电话,广告部电话 |
面向地区 |
代理类型 |
报纸广告 |
南宁晚报-登报公示-南宁晚报社-广告电话
备注: 1、 套红广告每次加收1000元。 2、 套彩广告每次加收3000元。 3、 加急或版位的广告加收广告的30%。 4、 委托设计、制版的广告,加收广告费10%的费用。
特别提示: 1、 在本报刊登广告须严格遵守《广告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,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及表现形式,本报有权删改或拒绝刊登。 2、 广告客户版面需加收30%的版位费。 3、 广告客户刊登报花少须连续刊登十次。 4、 特种版面按大几何尺寸计算面积,每平方厘米收费50元。 5、 广告客户应于报刊发行前3天,并将菲林片递交报社广告部。 6、 广告客户在报刊发行前3天撤版,须交纳30%的撤版费。
主营行业:报纸广告 |
公司主营:报纸广告,遗失声明,登报挂失,广告部--> |
主营地区:报业大厦一层登报中心 |
企业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 |
注册资金:人民币100万 |
公司成立时间:2021-06-23 |
员工人数:5 - 10 人 |
研发部门人数:5 - 10 人 |
经营模式:服务型 |
经营期限:2021-01-23 至 2034-06-22 |
最近年检时间:2024年 |
经营范围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营业性演出);设计、制作代理,发布广告:承办展览展示活动,会议服务,服装设计,珠宝设计,电脑动画设计,技术开发,技术转让,技术咨询,技术服务,销售工艺品、文化用品,珠宝首饰,电子产品,五金交电,针纺织品,塑料制品,金属材料,通讯设备(不含卫屋地面接收,发射设备),化妆品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,1类医疗器械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,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,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 |
是否提供OEM:否 |
公司邮编:10140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