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宁小餐饮登记证办理流程及资料
服务项目 |
小餐饮登记证,食品经营许可证,餐饮服务许可证 |
面向地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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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市小餐饮经营登记证的办理流程及资料
一、申办对象:有固定经营门店或场地、从业人员少、条件简单,从事制售可即食食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;
1、小餐饮: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(含50平方米),以饭菜(包括中餐、西餐、日餐、韩餐等)为主要经营项目的经营者,包括火锅店、烧烤店等。
2、小吃店: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(含50平方米),经营品种单一,提供粉面、点心、汤粥、饮品等的经营者。
3、农家乐:指经营者利用庭院、果园、花园、田园、堰塘、农场、牧场、苗圃、花卉基地、渔村等乡土景观以及自然生态、乡村人文、海洋渔业等资源吸引旅游者,为旅游者提供具有乡村情趣和农家生活为特色的经营者。
注:经营项目有生食类食品、裱花蛋糕制售的,如果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的申办条件,则按食品经营许可申请。
从事前店后厂加工食品(非即食)的,按照食品小作坊申请;无固定经营门店,摆摊设点(包括在各类集贸市场)销售或现场制售食品的,按照食品小摊贩申请。
二、申请所需材料;
1、小餐饮申请登记表
2、营业执照复印件;
3、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身份证明复印件;
4、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;
5、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
三、申请所需时间;
1、法定办结时间10个工作日
四、办理流程;
1、网上申请账号;
2、网上提交材料;
3、材料通过后;
4、食药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并接受纸质材料;
5、现场通过后领证
五、申请办里需具备的条件:
(一)有固定、合法的经营场所,经营场所远离污染源,并设置在粉尘、有害气体、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;
(二)加工经营场所内应当保持清洁,不得圈养、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;(三)厨房各功能区布局合理,粗加工、烹饪、餐用具清洗消毒、食品原辅料贮存区域等场所分区明确,防止食品存放、操作产生交叉污染;
(四)操作间与就餐场所、卫生间有效隔离;
(五)配备有效的冷藏、洗涤、消毒、排烟净化、防蝇、防尘、防鼠设施,以及处理废水、存放垃圾(废弃物)的容器或者设施;
(六)无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的,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一次性餐饮具或者采用集中式消毒餐饮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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